為加強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,根據(jù)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政策規(guī)定,決定開展2022年興安盟直屬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比選調入工作人員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比選崗位及名額
本次盟直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比選調入工作人員21名。比選崗位具體資格條件詳見《2022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比選調入工作人員職位表》(以下簡稱《比選調入職位表》)。
二、范圍和條件
(一)報名范圍
1.興安盟機關單位(含參公單位)已進行公務員登記(參公登記)備案的在編在崗人員;
2.興安盟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;
3.自治區(qū)直屬機關(包括垂直管理單位、派出單位等)設在興安盟轄區(qū)內的機關事業(yè)單位在編在崗人員,符合比選條件的,經自治區(qū)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報考。
(二)資格條件
1.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、業(yè)務素質,品行端正,實績突出,群眾公認。
2.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。
3.年齡一般在35周歲及以下(1987年1月(含)以后出生),其中《比選調入職位表》中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,以《比選調入職位表》為準。
4.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。
5.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稱職或合格及以上等次。
6.具有公開比選調入職位要求的學歷、學位、專業(yè)、工作能力和工作經歷,符合公開比選調入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。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2年12月(含)。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工作,不視為工作經歷。
7.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條件。
(三)下列人員不得參加比選調入
1.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。
2.被依法列為失信聯(lián)合懲戒對象的。
3.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。
4.受到誡勉、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。
5.按照有關規(guī)定,到定向單位工作試用期內調整崗位的、未滿服務年限調動的以及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(guī)定的。
6.尚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、服務期,任職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。
7.公開比選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。凡與比選調入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、直系血親關系、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,不得報考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、財務、紀律檢查崗位,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。
8.法律法規(guī)規(guī)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比選調入方式
比選調入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。
(一)各比選調入職位的報名人數(shù)與擬比選調入人數(shù)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∶1。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將取消比選調入職位或核減比選調入計劃數(shù)。
(二)考試分為筆試、面試。根據(jù)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(shù)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選。面試人選與比選調入職位計劃數(shù)的比例為3∶1。確定面試人員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(xiàn)并列的,一并進入面試。
(三)總成績計算。筆試成績、面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??忌偝煽?/font>=筆試成績×50%+面試成績×50%。
四、實施步驟
(一)報名和資格審查
1.報名。本次公開比選調入采取個人自愿并經組織推薦的方式報名,本次考試不收取任何費用。報名時間為:2022年12月13日8∶30至12月16日17∶30。
具體步驟如下:
(1)報考者在規(guī)定報名時間段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(wǎng)(http://www.xamks.com)進行網(wǎng)上報名,按照要求填寫報考信息;
(2)報考者上傳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證件照(jpg格式,20kb以下);
(3)報考者下載打印自動生成的《2022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比選調入工作人員報名表》(以下簡稱《比選調入報名表》),并不得進行改動;
(4)按照干部管理權限,報考者將填寫完整的《比選調入報名表》報所在單位地區(qū)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同意蓋章后,發(fā)送到所報考單位指定郵箱。未能在規(guī)定時限內完成以上報名步驟的,視為放棄報名資格。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符合條件的職位,不得多報。
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比選調入公告,所填報考信息應當真實、準確、完整、規(guī)范,并做出承諾。凡弄虛作假者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取消比選調入資格。
2.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比選調入單位負責。各比選調入單位接收報考者上傳的《比選調入報名表》后,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,并通過報名系統(tǒng)反饋資格審查結果。對符合條件的報考者,不得拒絕報名;對因不符合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,退回并說明理由;對填報資料不全的,注明缺少的內容,及時通知補填。對只進行網(wǎng)上填報,未上傳《比選調入報名表》的,不予資格審查。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比選調入整個過程。
3.報名確認。報考者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(wǎng)確認通過資格審查后,于筆試前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(wǎng),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。
4.報名截止后,未達到規(guī)定開考比例的,取消比選調入職位或相應核減比選調入名額,取消職位上的報考者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,改報時間為12月21日8∶30至11∶30。
(二)筆試
1.筆試科目為一科,分A卷(綜合試卷)、B卷(寫作試卷)兩種。
A卷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、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、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;B卷主要測試文稿寫作能力以及文字表達能力等。A、B卷均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筆試試卷,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答。
2.時間和地點。筆試考點設在烏蘭浩特市,準考證打印時間、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待定,請隨時關注報名網(wǎng)站。
3.劃定分數(shù)線。筆試閱卷結束后,根據(jù)考試成績研究劃定最低合格分數(shù)線。
4.成績查詢。筆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左右,報考者可登錄興安盟人事考試信息網(wǎng)查看筆試成績。
(三)資格復審
根據(jù)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(shù)線以上由高到低的順序,按照各職位參加面試人數(shù)與比選調入職位計劃數(shù)3: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人員,入圍人選筆試成績最后一名出現(xiàn)并列的,則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。
進入資格復審環(huán)節(jié)的人員須攜帶《比選調入報名表》(一式兩份);本人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;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;公務員(參公)登記表或事業(yè)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(或聘用文件)、聘用合同等進入公務員隊伍或事業(yè)單位的有關材料的復印件等有關材料,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資格復審。
(四)面試
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持蓋有資格復審合格章的《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》及身份證,按指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;不能按時間安排參加面試的,視為自動放棄。
面試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,時間為10分鐘,考生使用國家通用語言回答問題。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。
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,及時在報名網(wǎng)站上公布。
以上環(huán)節(jié)出現(xiàn)缺額的,按照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一次。
(五)考察
1.根據(jù)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,按2∶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??偝煽儍H作為確定考察人選的依據(jù),不作為最后確定比選調入人員的唯一依據(jù)。
2.比選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考察??疾旖M應當深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,采取個別談話、民主測評、嚴格審核干部人事檔案(核實干部“三齡兩歷一身份”、《公務員登記表》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(單位)工作人員登記表》《干部任免審批表》以及《公務員錄用審批表》《事業(yè)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審批表》、聘用合同、錄用(或聘用)文件等進入機關事業(yè)單位渠道方面的材料)、所在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證等,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,全面了解考察對象政治素質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質、心理素質、學習和工作表現(xiàn)、遵紀守法、廉潔自律、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,并據(jù)實寫出考察材料。
3.考察結束后,比選調入單位主管部門根據(jù)考試總成績及考察情況,按照人崗相適應的原則和職位需求,經黨組(黨委)集體討論研究后擇優(yōu)確定擬比選調入人員,形成書面考察報告,報組織人社部門。
(六)體檢
體檢在指定的體檢醫(yī)療機構進行,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等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體檢不合格的進行遞補。
(七)公示、試用期和辦理調入手續(xù)
1.對考察合格的擬比選調入人員,在報名網(wǎng)站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,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比選調入的,進入試用期;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(jù)的,取消比選調入資格。
2.試用期及辦理手續(xù)。公開比選調入人員崗位試用期為3個月,試用期內由比選調入單位對擬比選調入人員進行考察。試用期滿合格的,各比選調入單位按規(guī)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(xù);試用期不合格的,取消公開比選調入資格,回原單位工作。比選調入人員在公開比選調入單位試用期內,原單位不得解除其工作關系和調整其職務或職級。
在公示、試用期階段出現(xiàn)缺額的,由比選調入單位主管部門黨組(黨委)提出是否遞補意見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本次比選調入考試有關程序、步驟、要求等,視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,屆時將在報名網(wǎng)站發(fā)布相關公告,報考人員須隨時關注。
(二)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比選調入工作全過程,在比選調入的任何階段發(fā)現(xiàn)不符合比選調入條件或弄虛作假的,一律取消其比選調入資格。報考人員在比選調入過程中有違紀違規(guī)行為的,視情節(jié)輕重給予成績無效、取消比選調入資格、通報批評、處分等處理。
(三)在比選調入工作所有環(huán)節(jié)中,報考人員在報名時填寫的個人聯(lián)系方式務必保持暢通,若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在遞補、考察以及通知其他事項時無法聯(lián)系其本人,按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處理。
(四)本次比選調入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,社會上出現(xiàn)的假借命題組為名舉辦的各類培訓、輔導班等,均與本次比選調入無關。
(五)對于比選調入后可能出現(xiàn)的夫妻兩地分居、子女上學等問題,比選調入單位不負責解決。
(六)報考人員為公務員(參公人員)身份的,被比選調入后,不再保留其原身份。
(七)本方案由興安盟委組織部負責解釋。
政策咨詢:0482-8267671(興安盟委組織部)
技術支持:0482-3822308(興安盟人事考試中心)
附件:2022年度興安盟直屬機關所屬事業(yè)單位公開比選調入工作人員職位表
中共興安盟委員會組織部
2022年12月12日
信息來源于網(wǎng)絡,如有變更請以原發(fā)布者為準。
來源鏈接:
http://www.xamks.com/html/8/Content1799.html